上海虹桥16条低空经济新政落地 推动产业从 “飞” 到 “稳” 高质量发展

2025-09-23 1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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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为加快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、打造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,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联合闵行区政府、长宁区政府、青浦区政府、嘉定区政府,共同印发《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》。这份包含 16 条具体措施的政策,围绕培育主体、完善基建、科技创新、应用消费、优化环境五大方向精准发力,旨在推动低空经济从 “飞起来” 向 “飞得好”“飞得稳” 跨越,为区域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
聚焦主体培育:多维度扶持,壮大低空经济 “主力军”

低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优质市场主体的支撑,此次政策将培育壮大主体放在首要位置,通过分层分类扶持,打造多元协同的产业梯队。在总部经济扶持方面,政策针对低空贸易型总部、民营企业总部,依据商务区现有总部政策体系分阶段给予支持,最高扶持额度可达 3000 万元,助力头部企业发挥 “链主” 作用。对于暂未达到总部认定标准的企业,政策按营收规模精准补贴:年度营业收入 1 亿元(含)至 5 亿元的企业,每年最高可获 200 万元奖励,若次年营收保持正增长可继续享受扶持,本轮政策期内单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;年度营业收入 5000 万元(含)至 1 亿元的企业,每年最高奖励 80 万元,累计奖励不超过 400 万元,为成长型企业提供持续发展动能。为打破区域壁垒,政策还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,在上海市投促部门指导下,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布局生产、制造等环节,通过跨区域资源共享与利益协调,完善低空全产业链条。同时,针对产业集聚发展,对经商务区认定、承接低空上中下游产业的特色园区,结合园区规模与集聚效应,最高给予 1500 万元奖励;若园区开展数字化转型、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等公共服务提升工作,可按实际建设投入的 50% 获得每年最高 500 万元运营补贴,推动形成 “企业集聚、产业集群” 的发展格局。

完善基建支撑:地面与信息双管齐下,筑牢低空运行 “硬底座”

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安全运行的基础,政策从地面起降设施与信息服务体系两方面入手,补齐基建短板。在地面基础设施建设上,政策鼓励社会资本、多元化主体参与新建或改扩建,重点支持无人机起降点、中型起降场、大型起降枢纽、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(eVTOL)起降场、直升机起降平台等设施。对实际运营满 1 年的申请主体,按实际建设投入的 50% 给予一次性补贴:单个小型起降点最高补贴 10 万元,中型起降场、大型起降枢纽、eVTOL 起降场、直升机起降平台单个最高补贴 300 万元,单家申请主体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 600 万元,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参与基建的积极性。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,政策聚焦低空运行的 “智慧化” 需求,鼓励 5G-A(通感一体)、卫星互联网、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等技术应用,以及低空通信、导航、定位、气象、反制等服务落地。对投资建设低空飞行管理服务系统且成功接入市级平台的主体,按终端设备实际建设投入的 20% 给予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补贴;同时支持市级低空交通管理系统、飞行服务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,按项目实际投入给予建设与运营补贴,为低空飞行提供 “看得见、联得上、管得好” 的信息保障。

强化科技创新:全链条赋能,激活产业发展 “源动力”

科技创新是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,政策围绕技术研发、资质认证、平台建设、标准制定等环节,构建全链条创新支持体系。在核心技术突破上,针对低空领域的高性能材料、关键零部件、动力电池、飞控系统、导航系统等研发项目,经商务区、上海市经信委及相关区联合认定后,按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 30% 给予最高 2000 万元一次性补贴,助力企业攻克 “卡脖子” 技术。在适航资质获取上,对依法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 eVTOL 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(TC)、生产许可证(PC)并投产达标的企业,分阶段给予一次性奖励:eVTOL 航空器最高奖励 1500 万元,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 500 万元,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 300 万元,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,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 3000 万元,加速合规产品市场化进程。在创新平台建设上,鼓励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共建低空经济创新型研究机构:对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市级创新平台,给予最高 1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及运营补贴;对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,由市区联合重点扶持,打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载体。此外,对首次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(产品)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低空经济单位,分别给予最高 300 万元、100 万元奖励;首次获评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,分别给予最高 150 万元、50 万元奖励;对获评上海市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最佳实践的单位给予 50 万元奖励,提升企业创新能级。在标准体系构建上,支持科研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企业对接国际国内最高标准,制定或修订低空航空器设计、制造相关标准,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主体,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、50 万元、30 万元、20 万元一次性奖励,推动行业规范发展。

推动应用落地:场景化牵引,打开产业增长 “新空间”

政策以应用消费为导向,通过丰富场景、强化激励,推动低空经济从 “技术” 走向 “市场”。在低空短途商旅运输领域,对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公开售票的载人航线给予支持:新开通的市内常态化运营航线(年度飞行不少于 200 架次)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,飞行架次每增加 100 架次追加 5 万元奖励;新开通的省际常态化运营航线(年度飞行不少于 100 架次)一次性奖励 60 万元,飞行架次每增加 100 架次追加 15 万元奖励,单家申请主体每年奖励不超过 600 万元,加速低空出行市场化。在低空物流运输领域,重点支持无人机市内及城际快递物流业务,对合规且常态化运营的航线分层奖励:轻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线(年度执行不少于 5000 架次)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,首年每增加 5000 架次追加 10 万元,次年按增量同比奖励;中、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线(年度执行不少于 1000 架次)一次性奖励 40 万元,首年每增加 2000 架次追加 40 万元,次年按增量同比奖励,单家申请主体每年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,构建高效低空物流网络。在公共服务领域,政策推动低空产品与服务在交通管理、医疗救助、城市消防等社会治理场景应用,依法支持市场化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,让低空经济更好服务民生需求。

优化发展环境:全方位保障,营造产业生态 “好土壤”

为确保低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政策从金融、活动、人才三方面优化环境,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。在金融支撑上,政策明确成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,推动融资租赁在飞行器购置、运营、维护中的应用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;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低空航空器专属险种,分散运营风险;对低空经济单位的融资,经认定后按不超过核定利率的 50% 给予贴息,单家主体当年合计支持金额最高 300 万元,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在产业活动上,支持举办低空经济高峰论坛、高端展会、高能级学术会议等活动:举办高端展会可依据《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国际会展之都承载地建设的支持政策》获得扶持;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论坛、会议,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 50% 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贴,搭建产业交流合作平台。在人才引育上,围绕飞行器设计、动力系统、飞行控制、空中交通管理、适航审定等关键领域,加快引育科技创新人才、管理人才、专业服务人才;强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一核两带区域的人才协同机制,推动人力资源、海外人才服务平台互通,同时在人才落户、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,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

此次上海虹桥 16 条低空经济新政,不仅覆盖了产业发展的全链条,更通过精准的资金扶持、清晰的激励导向,解决了低空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培育、基建滞后、创新不足、应用有限、环境不优等关键问题。从 “飞起来” 的初步探索,到 “飞得稳” 的系统保障,虹桥正以政策为笔,绘制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图景,未来有望成为全国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的标杆,为长三角乃至全国低空产业发展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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